DB37/T5151-2019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图集吧
图集吧
管理员
20592
文章
0
粉丝
书籍评论阅读模式
1.0.1为规范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建立完整、准确的园林绿化工程档案,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的管理。
1.0.3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0.1工程资料的形成和整理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工程资料应与工程进度保持同步,并应真实、准确的反映园林绿化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实体质量,不得事补编。
3.0.3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审批的文件,均应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并应保证资料完整、手续齐全。
3.0.4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应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签字时间,复印件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0.5工程资料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3.0.6手工书写、计算机输出的文字和图件应具有耐久性和耐用性。
3.0.7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3.0.8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编制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施工管理文件签章的规定,凡未按规定在相关管理文件上签章的,或仅有注册师签字而未同时加盖执业印章的,一律视为无效管理文件。
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855.html
 
图集吧
  • 本文由 图集吧 发表于2025年3月7日 08:13:41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tanluxing.com/48855.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