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基坑工程的前察、支护练构设计、地下水控制、施工和检测、环境保护、监测等基本
原别和李天技木页求。
本文件适用于衡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权及开挖深度未離过3
他岩土工程及周达坏境条件复杂、影响案近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工程。
5.1为使湖北省基坑工程的勘察、支护结构设计、地下水控制、施工和检测、监测等工作规范化,做
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确保工程质量和环境安全,制定本文件。
5.2 基坑工程应综合考虑场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及其保护要求、基坑开挖深度
及规模、施工条件等,因地制宜地确定需要决的重点问题,合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管理。
5.3 对于下列基坑工程宜进行专题研究:
a)开扮深度大、场地岩土工程条件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拟采用的设计、施工技术缺乏经验:
b)对大型地下设施、生命线工程的安全有重大影响:
c)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5.4 基坑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经验和概念设计分析判断计算模型、计算参数和计算结果的合理性
和可靠性,并注重岩土特性及时空效应对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影响。
5.5 基坑工程应保证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和安全。
5.6 执行本文件的同时,尚应执行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以及其它湖北省地方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当
基坑支护结构作为永久性工程一部分时,商应满足永久性工程的设计要求。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9117.html
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91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