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规范和引导京津冀三地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技术发展,推广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提高
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和工业化水平,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京津冀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技术应用。
1.0.3 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技术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京津冀三地现
行地方标准的有关规定。
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9354.html

1.0.1为规范和引导京津冀三地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技术发展,推广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提高
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和工业化水平,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京津冀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技术应用。
1.0.3 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技术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京津冀三地现
行地方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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