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内道路是指居住区的内部道路。按照居住区规模的界定,一般可将居住区内道路分为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各级道路的宽度要求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
范》GB 50180-93(2002年版)中有明确的规定,在老旧小区道路系统改造过程中,道路宽度需
谨慎考虑。
居住区道路的设计与规划应基于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并宜遵从居住区原有道路
结构与位置。
在老旧小区整治规划设计中,应在认真执行相关规范、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停车情况考虑道
路宽度,有相对集中停车时,道路宽度控制在4.5米左右,适当考虑以下要求:1、小区内道路要
通畅,考虑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的回车等问题;2、要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便于居民自有
车辆的通行,同时保证行人、骑车人的安全便利:3、在保留现有高大树木的基础上,妥善处理
好小区道路与绿化和铺装地面的界面关系,另外可以结合小区特点选用多样化的铺装方式和铺装
材料,丰富小区道路效果,提升小区环境品质;4、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各种出入口位置应设置缘
石坡道: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宜做到没有高差,有条件优先选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
道:当人行道地面有高差或有台阶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具体做法参照《北京市既有居住区无
障碍设施改造导则》执行。
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955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