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本标准旨在规范西藏自治区基于地热能利用进行建筑供热过程中的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各环节,合理选择适宜的建筑供热地热能利用技术,切实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建筑供热地热能系统环保、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地运行以及更好地发挥其节能效益。
1.0.2 本标准适用于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以地热能进行建筑供热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9591.html
1.0.3 本标准所述建筑供热地热能利用技术包括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地热水供热系统和中深层地埋管地热能供热系统。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9591.html
1.0.4 本标准供热含建筑卫生热水系统以及建筑供暖系统。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9591.html
1.0.5西藏自治区建筑供热地热能系统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西藏自治区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的规定。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9591.html 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959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