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规范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工程资料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管理。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供应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9337.html
1.0.3 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9337.html
3.1.1参建各方应具备健全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制度,岗位责任明确。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9337.html
3.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验收结论明确、签字盖章齐全有效,并与工程进度同步,不得伪造、抽撤或损毁。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9337.html
3.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表格应采用本规程附录A、B、C、D、E的“津资”统一用表,需新增的表格应依据本规程统一归类。工程主要材料进场复验项目和现场实体检测项目应符合本规程附录F、G的规定。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9337.html
3.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印章,且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工程名称、复印日期等,并应由经办人签字。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9337.html
3.1.5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资料应包括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专业人员岗位证书、施工过程中报监理单位的报验报审表、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施工检(试)验计划、施工日志、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9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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